返回第二百五十三章 阿飞的剑(2 / 2)夜雪酒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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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他们已谈好了价钱。

“五十两。”

少年收回剑,看着黑蛇,道:“他已输了,五十两呢?”

除了曲归和李寻欢,所有人都没看出这一剑是如何刺出,如何得手的,黑蛇看着眼前这认真的少年,几乎已要疯了:“你真是为了五十两才杀他的?”

少年点头道:“对。”

黑蛇突然大叫一声,将手上的包袱丢了出去,将身上的衣服撕得粉碎,把所有的金银全都丢向少年,道:“给你!都给你!”猛地大叫一声,人已夺门而出。

铁传甲看着黑蛇远去,皱眉道:“这人真疯了?”

“不。”

曲归摇头道:“这只是他脱身的手段。”

李寻欢点点头,突然寒光一闪,“砰!”的一响,诸葛雷已摔在地上,咽喉处插着一柄飞刀。

一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。

小李飞刀!

原来就在刚刚,就在少年弯腰去捡自己“报酬”的时候,诸葛雷猛地跃起,一剑刺向他的背心。

诸葛雷号称“急风剑”,剑当然是有些快的,少年似乎根本没有察觉,于是李寻欢就出手了。

小李神刀,冠绝天下,出手一刀,例不虚发!

曲归看着诸葛雷,似已有些出神。

阿飞的剑已很快,但他并非不能对付。

而李寻欢的刀……

这刀也并不如何快,但不知为何,曲归看过了方才那一刀,心底便生出了一个想法

——那一刀,他闪不开。

这想法毫无根据,似乎只是直觉,但他不能不信。

曲归将背上的剑解下,拿在手里端详。

这剑只是寻常的精钢长剑。

他忽然想起了他欲以树枝与扫地僧比武时扫地僧的话:“不行。”

没错,不行。

这柄剑,决不能和李寻欢的刀相争锋。

它的材质虽然要比阿飞的剑强得多,但“兵器”本不是强在材质,而是手感,是默契,是一丝一毫都不能差错。

曲归若想以剑与李寻欢、上官金虹这等高手争锋,非得寻一把趁手的兵器不可。

阿飞没想到诸葛雷会偷袭自己,诧异看了眼他的尸体,在黑蛇所丢的金银中拿出自己的五十两“酬劳”,到柜台前买了酒,找到李寻欢,道:“我请你喝酒。”

李寻欢笑道:“喝酒可以,不过得换个地方。”

他们一起坐上了李寻欢的马车。

“他们”,当然是李寻欢、阿飞,还有曲归。

阿飞不认得曲归,本不想请他喝酒的,但他好像是李寻欢的朋友,那就只好把他也带上了。

好在足足五十两银子的酒,是绝对足够三个人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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